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[快穿]_125(1 / 2)

这些书坊无所不用其极,于是生意都很不错,往来交流购人很多,谁还能回忆得起那被查封的芳华坊,就算想起来,估计也是恨不得臭骂一顿。

在魏紫延看来,这芳华坊是彻底完了,不如干脆关了,开成一家专门唱曲的小红楼。花个几年培养一些小娘子,待这些小娘子学艺精湛了,也就开始有赚头了,还是能掏光达官贵人的荷包,甚至不违法。就是这周期有点长,变数有点大。

见他如此悲观,盛宝筝道:“我昨天给你的商业计划书看了吗?”

“我看了,但没看懂。”魏小侯爷俊脸上出现了一丝羞窘,他实在不是这块料,昨天盛宝筝给他的商业计划书,他只能看懂一部分。就跟小孩吃面饼不消化,除非有人把面饼揉碎了,一字一句告诉他,他才能懂其中的奥妙。

“没事,我稍后给你解释。”盛宝筝拍了拍他的肩膀,不以为意,商业头脑他有啊,合伙人只需要有钱和忠诚就够了。

“噢。”很没自信的一个回答。

“紫延,你别这样。”盛宝筝放柔了声音,开始引导他:“你知道吗,成大事者要有善于破局的心态和能力。你仔细想想,比起其他书坊主,我们有什么优势?”

魏小侯爷神色认真,凝眉细想,半天想不出来。

盛宝筝叹了口气,决定放弃,直接把任务甩给他:“你人脉比我广,进宫跟逛园子似的,认识的满朝文武比我多,明□□会散了后,你就……”

他在魏紫延耳边叽叽咕咕,魏小侯爷很严肃地听了,半晌后似懂非懂,有所开窍地问了一句:“那如果他们不肯写呢?”

盛宝筝满不在乎:“那就我们来写,你逼他们承认,这是他们时常挂在书房内的座右铭就可以了。”有你这个混世魔王在,一品以下的大官哪个敢不给你面子?

“那就这样办!”小侯爷兴奋地搓手手。

第二天早上,大朝会散场,候在殿门外的太监宫女们都伸长了脖子在张望,很快一群头戴乌纱帽、身穿袍服的朝臣们就说说笑笑地走了出来,没等宫人们凑上前去伺候,一个耀武扬威的紫袍少年比他们还快,像风一样冲了过去。

“老李啊,老王啊,老孔啊,好久没见你们了,你们又升官啦?有没有空啊,我们唠几句?”

朝臣们:“……”

另一头,盛宝筝让身边的手下立马赶制一批精美的书签,只等着魏紫延归来,就在上边刻字。刻什么呢,就刻一些勉励人读书的名言警句,譬如“少壮不努力,老大徒伤悲”、“一日之计在于晨,一年之计在于春”,“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”之类的。

魏紫延脸皮厚,让他去找满朝文武要一句警世格言或者勉励人的话,还是没问题的。如果有原创佳句那更好了,到时候他们就在这些格言后,引上人名,表示当朝阁老也赞同,还印上芳华坊的名号。冲著名人效应和偶像力量,那些以仕途为目标的读书人岂不趋之若鹜?

等第一批书签赶制出来,摸着那精美的纹路,魏紫延目瞪口呆,第一次感受到了好友的脑子多么伶俐。

他激动得满面红光:“好家伙,阿筝你这商业头脑简直绝了。一个书签不值什么钱,连我这种不学无术的人,把这些本里,都感受到了洗礼,那些穷酸秀才们,又如何能免俗呢?这难道就是你说的,比起其他书坊主来说,我们的优势,既有钱还有人脉?”

“没错,这就是你的优势,时时刻刻不要抛弃了。”盛宝筝朝他竖起了个大拇指,不吝惜语言地勉励他,毕竟纨绔也有自己的厉害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