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[快穿]_33(1 / 2)

手机第二次摔进水杯的妹子,一边拯救手机,一边晕乎乎:“那我中暑程度比你严重,我还见到老公的弟弟了。”

说的自然是林筝。

发现有客人认出了他们,林筝见缝插针地走了过去。他并没有像自家哥哥那样,一身干净的白衬衫外加笔挺西装裤,而是穿着一身民族风衣服,那白净的脖子、纤细的手腕还挂着很多手工制品,那叫一个琳琅满目。

他脸上扬着一个平易近人的笑容:“两位漂亮的小姐,我身上的衣服你们喜欢吗,觉得好看吗?一会儿你们想不想看裴炀穿,现在扫码付款,立即可以得到明星同款哦!”

因为他的皮肤白皙、颜值能打,哪怕穿得跟个万花筒似的,也透着一股仿佛身穿高定的奢靡精致感。

近距离看他,几个女孩也只会“呜呜呜”地说好看,掏钱的速度无比迅速,一时叫摄影机分不清,她们夸的是衣服好看,还是人好看。

但凡林筝走过的地方,都有女性情不自禁地出言挽留。

“小弟弟,可以把你头顶的紫色帽子给我看一下吗?”

“我想要那件淡青色的披肩!”

“这个檀香手镯也好好看,只剩下两个了,我们俩是好姐妹,一人买一个吧。”

无需什么明星噱头,只要林筝那张脸往人前一出现,被打动的人就不少。衣架子模特选得好,顾客自然心动,还有人暗地里偷偷拍照。

路恒在前台收银,听后台扫码付款成功的叮噔声络绎不绝,一笔又一笔的资金入账。这其中隐藏的巨额利润多大,大家都明白,一时间他都忍不住有些心惊肉跳,暗自庆幸还好林筝怂恿他穿衣服时,他选择了拒绝。如果他去推销,估计说破嘴皮子都没人买。

他刚庆幸完,林筝喘着气跑回来,仔细看,他的头发微微凌乱,身上跟被人扒光似的。

路恒心疼他,连忙去扶,给他倒了一杯温开水。

然后没等少年开始喝,他就跟打扮一个惹人怜爱的洋娃娃一般,往少年头顶扣了几顶五颜六色的帽子,往那截脆生生白嫩嫩的腕子上分别套了十来个莲花手镯。古朴的装饰品,更衬那只手漂亮可爱,就是这分量实在不轻。

——路恒你是魔鬼吗?他才刚回来。

林筝刚想大哭,镜头没有错过他那委屈兮兮的表情,路恒笑了,柔声安慰道:“加油,你可以的!”

哎,如果他也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弟弟就好了,那就可以天天玩换装游戏了。

注视林筝离开都稍显笨重的背影,路恒微微一笑,那笑容竟吓退了一直跟拍他的摄影师。

开张才半个小时,不少客人都意识到了,也许这不是什么小打小闹的地方台节目。他们恨不得奔走相告,最终只是按捺着激动的心情,暗戳戳补了个妆,顺便发了个朋友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