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啊好啊。”正好肚子才半饱,林筝点头答应了,他一边狼吞虎咽,一边不忘评价道:“哇好甜好糯,好喜欢。”
“你喜欢就好,我们那里的人就爱吃这个,我还怕自己没做好。”夏苇苇掩嘴一笑,林筝清空盘子的表现,让她的心放下大半。
拍着圆滚滚的肚皮,林筝还没走回去,路上又被人截胡了,这一次是裴炀。
【谁说林筝本人招人讨厌、被人排挤的,长眼睛的都来看看,人家多受欢迎啊,做好了都第一个找他试吃】
【emmmmm你确定这是一件好事?】
裴炀神神秘秘地端出一个盘子,说:“林筝小朋友,你也尝尝我做的,看看味道怎么样?工作人员说,这菜在夏天很受欢迎,不仅清热治暑,多吃还不会长胖。”
林筝低头一看,哦豁那是一盘蜂蜜苦瓜,但单看那颜色和厚度,他就颇有些心惊胆战,半天不想接筷子。
“作为我的粉丝,你是头一个享受此等殊荣的。”看出他的抵触,裴炀还拿那套哄他。
林筝:谢谢,这个待遇你还是给别人吧。
“哥,你这苦瓜切得太厚了。”实在没忍住,林筝脸上出现了一点嫌弃。
裴炀安慰他道:“这不是第一次做吗,难免手生,我下次会切得薄点,切到那个词,叫什么薄如蝉翼的厚度,可以了吧。”
“可是我怕苦啊。”林筝故作娇气地皱了皱鼻子。他的小动作放在这里,并不会让人感到做作,倒令人觉得他可爱。
“别怕,我加蜂蜜了,没那么苦,你试试看就知道了。我看菜谱上说,很多都市丽人和家里小孩都爱吃呢。”裴炀的心思很简单,林筝是小孩,他如果喜欢吃,那这菜就成功了一半。
林筝勉勉强强被游说了,他捏着筷子尝试性地夹起一片,扔进嘴里。
没过一秒,他的脸就皱起,大家都看到了,他伸出手,眼角含泪地捂住嘴,似乎努力想咀嚼两下,最后还是承受不住了,扶着墙角,做了个吐舌头的动作。
“诶诶诶你怎么给吐了?”裴炀大惊失色,不会吧,真有那么苦吗?
“哦我知道问题了,我切太厚了,这蜂蜜没好好渗透,你吃下面这片吧,这片薄的,还在最下边,肯定入味了。我保证这一片绝对不苦。”裴炀积极为自己挽尊,还想抓着林筝试吃。可是他再保证也没用,林筝还是以要接电话为由溜走了。
裴炀也不气馁,他道:“明天我再做一遍,给你尝尝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