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与子偕行 (十一)(1 / 2)

关河未冷 酒徒 1848 字 5天前

第十一章 与子偕行 (十一)

后半夜,李若水已经能够下地走路,众人这才放心。原来李若水只是被爆炸的余波震晕,表面伤势并无大碍。

而冯大器的脸上,却没有露出丝毫庆幸的表情。他曾经跟袁无隅住在一个病房,早就从医生的口中,知道了爆炸冲击波的厉害。表面上看去,袁无隅整个人好端端的,浑身上下都找不到任何伤口。然而,其体内的器官,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。没有三五个月时间休养,根本不可能重返战场。

此外,冯大器还隐约察觉,李若水在没人注意之时,会轻轻的摇晃脑袋,脸上的肌肉,偶尔也会不受控制地抽搐。这正说明,此人的伤势,并不像他自己说得那样简单。只是,只是他怕引起弟兄们的恐慌情绪,一直在咬着牙强撑罢了。

“李若水,我一定把你全须全尾交到若渝姐手里!” 对着即将破晓的夜空,冯大器暗暗发誓,“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!我……”

正悲壮得几乎要落泪之时,肩膀处,却被人轻轻拍了一下,随即,耳畔又传来了李若水那过于绵软的声音,“怎么了?对着天空发什么呆?!放心,我没事儿。”

“李哥?!” 冯大器被吓了一大跳。扭过头,盯着李若水的,上下反复打量。待确定对方不是回光返照,才忽然松了一口气。随即,咬了咬牙,低下头许诺,“你没事儿就好,没事儿就好。李哥,对不起。我,我以后,再也不跟你争若渝姐了。”

”小——屁——孩儿——“ 李若水先是一愣,随即,哑然失笑。”你,你以前根本没谈过恋爱吧!你能确定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吗?!你连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生都弄不明白,还谈什么争与不争?!“

”我,我……“ 冯大器被笑得浑身发烧,恨不得立刻找个地洞往里头钻。

对方不问,他也不会仔细检视自己的内心。而此时此刻,他却忽然发现,自己的确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郑若渝哪里,更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!

自己对郑若渝的感情,起源于救命之恩,升格于勃然一怒。随即,就因为争风吃醋,彻底迷失。自己追的时候,风风火火。但昨日决定放弃,心中却只有几丝落寞,没有半分伤痛!

“行了,该怎么着,就怎么着。我和若渝,其实对你印象都不错!” 见冯大器忽然变回了一个不知所措的高中生,李若水又笑了笑,将手伸向了对方的手掌。

对方能主动跟他这个“情敌”,说出先前那句话,已经很不容易。他没必要再揪住一个高中生情窦初开之时所犯下的愚蠢不放。更何况,战争如此残酷,他自己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活着看到小鬼子被赶出中国的那一天。若是不幸真的醉卧沙场,有冯大器在,若渝也能减少几分悲伤。

“李哥,谢谢!谢谢,李哥。” 冯大器不知道如何回应,只好握住李若水伸过来的手,反复摇晃。”我,我……“

“我什么我?干活!” 李若水理解这种大男儿的尴尬,笑着挥手,“我刚才看过地图,咱们已经离开了老虎岭,只要翻过前面两座山……”

“连长,有情况,有情况!” 一句话没等说完,麻子脸胡顺增忽然气喘吁吁跑过来,指着左侧的密林,大声报告,“两个弟兄撒尿时,发现一个长官,好像是,是个中校!”

“啊——” 李若水和冯大器二人大惊,慌忙拔腿朝胡顺增所指的方向跑去。刚进树林,便闻到一股扑鼻的恶臭,当即,双双心下就是一沉,皱着眉头将脚步再度加快。待来到被弟兄们发现的军官身边,看清楚了此人的伤势,一股酸酸的味道,立刻涌上了脑门儿。

被弟兄们发现的人,穿着一身破烂的团长军装。天晓得他经历过什么,浑身上下,竟然找不到一块好肉。右臂、左腿、后背、以及腹部,都已溃烂化脓。最严重的地方,甚至还有白花花的东西在缓缓蠕动。甭说是缺医少药的荣一连,就是二十九军医务营立即赶过来为此人进行手术,恐怕也已经无力回天。

“兄弟,借,借根烟。我,我是143师的,姓刘,跟,跟你们二十六路同出于西北,西北一,一脉!”那团长的下嘴唇也烂掉了,说话含糊不清。看到李若水,试图抬起左臂展示一下自己肩膀上的军衔,挣扎几下也无没做到,哑着嗓子重复。(注1:143师,刘汝明的部队。抗战初期表现不佳、后期渐有起色。)

荣一连昨晚刚打了一场胜仗,从小鬼子身上缴获颇丰。弟兄们闻言赶紧各自翻动各自的口袋,很快,便有十几支不同牌子的香烟递到了他的嘴边。

“够了,够了,足够了。”团长瞥见眼前的香烟,忽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,一脸满足,“居然还是小鬼子的金蝙蝠,加了料的。你们反咬了鬼子一口?有种,不愧是二十六路的,真有种!”

“昨晚凭借地形,干掉了鬼子的一个加强小分队!长官,你坚持住,我们送你去邯郸。”李若水忍住心中的悲恸,大声回应,同时接过一盒火柴,帮对方将一支“金蝙蝠”点燃。